120,707
编号:
E000103414
中文姓名:
魏晓
姓名拼音:
Wei Xiao
性别:
职务职称:
警员
工作单位名称:
朝阳县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电话0421-2915962
局长:迟晓光 0421-2913326,13591886688
政委:周泉文 办0421-2915468 13942179259
副局长:
李长军 办0421-2921736宅0421-2651111、15804961111(参与迫害法轮功)
刘海仁 办0421-2929455、15842146111
韩毅然 办0421-2921736宅0421-2626633、13942148989
孙殿波 办0421-2736996、13898081988
李春友 2929308 18204209888 13942138835
局长助理:
包万刚 办0421-2913638宅0421-2809002、13516068502
王贵山 办0421-2929302、2912234宅0421-2919001、13591852882
纪委书记:王亚利 办0421-2910338宅0421-2923489、13516018699
政治处主任:王文科 办0421-2929388宅0421-2915503、13540211656
指挥中心主任:张志辉 2910388 13898090300
县国保大队
大队长:梁士武、肖东坡15142198333
副队长:刘志英13842187788
教导员:王逸元13904919918
近照: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211302196406270411
迫害事实:
辽宁朝阳市朝阳县国保大队警察。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二日,朝阳县北四家子乡法轮功学员刘永兰被朝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伙同北四家子派出所警察绑架,现被构陷朝阳县法院。参与迫害的有朝阳县国保韦超(副大队长)和魏晓,检察官王铁奎、董群藉;法院刘玉丽。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四日十五时许,辽宁省葫芦岛市法轮功学员胡绍伟(男)、刘颖(女)、张东清(女)开车到朝阳县羊山镇肖家店村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朝阳县羊山镇肖家店村民陈某举报到朝阳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朝阳县羊山派出所警察陈新露等人绑架了三人,后移交到朝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梁士武、警察魏晓,韦超是办案人。

目前,三人被非法关押在朝阳市看守所。胡绍伟、刘颖实名控告朝阳县国保大队大队长梁士武、警察魏晓、韦超,朝阳县检察院王铁奎、靳艳丽,羊山派出所王云明等人到中纪委等有关部门。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9/28/三名法轮功学员被辽宁朝阳县法院非法判刑五年-393910.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8/30/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73116.html#1882923269-21
辽宁朝阳市朝阳县法轮功学员刘永兰冤案已移交到法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8/1/二零一八年八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71878.html#18731233220-56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