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二日,朝阳县北四家子乡法轮功学员刘永兰被朝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伙同北四家子派出所警察绑架,现被构陷朝阳县法院。参与迫害的有朝阳县国保韦超(副大队长)和魏晓,检察官王铁奎、董群藉;法院刘玉丽。
二零一九年四月辽宁葫芦岛市胡绍伟等三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朝阳县检察院。朝阳县国保大队参与迫害胡绍伟等三名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是大队长梁士武。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九日胡绍伟等三名法轮功学员已被朝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构陷到朝阳县检察院,于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非法批捕。检察官是靳艳丽。
目前,三人被非法关押在朝阳市看守所。胡绍伟、刘颖实名控告朝阳县国保大队大队长梁士武、警察魏晓、韦超,朝阳县检察院王铁奎、靳艳丽,羊山派出所王云明等人到中纪委等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