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103417
中文姓名:
刘玉丽
姓名拼音:
Liu Yuli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朝阳县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吉首军 庭长 刑庭 8999541 15642286575
刘玉丽 副庭长 刑庭 8999542 15642286569
刘凤芹 副庭长 刑庭 8999543 15642286577
陈刚 副庭长 刑庭 8999545 15642151771
汪亚楠 书记员 刑庭 8999546 15642286580
于蕾 书记员 刑庭 8999548 15642286579
近照:
家庭住址:
区号0421
刘玉丽 电话:8999542 15642286569
迫害事实:
辽宁朝阳市朝阳县法院 刑庭副庭长。

朝阳市各法院、检察院的执法人员多年来,在明知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的情况下,仍违法办案,昧着良心冤判了众多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古稀之年的老人也未能幸免,八旬刘殿元被枉判11年半,有的法轮功学员被枉判重刑后被活活残害死在黑监狱里。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二日,朝阳县北四家子乡法轮功学员刘永兰被朝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伙同北四家子派出所警察绑架,现被构陷朝阳县法院。参与迫害的有朝阳县国保韦超(副大队长)和魏晓,检察官王铁奎、董群藉;法院刘玉丽。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4/12/辽宁朝阳市法院、检察院制造众多冤案-423208.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8/30/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73116.html#1882923269-21
辽宁朝阳市朝阳县法轮功学员刘永兰冤案已移交到法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8/1/二零一八年八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71878.html#18731233220-56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