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103445
中文姓名:
孙丽
姓名拼音:
Sun Li
性别:
职务职称:
检察员
工作单位名称:
望花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望花区检察院代理检察员。

抚顺市东洲区十二名法轮功学员吕庆、李艳荣、李刚、徐桂荣、张桂萍、胡风秋、刘凤娟、李明云、秦增云、潘福德、东维荣、姜顺爱,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二十二日先后在家里被绑架、抄家抢劫,被非法关押在抚顺南沟看守所已有两年多。

现已知,构陷徐桂荣的案卷被分到望花区法院,法官武强(办电02457567258);检察员:王珺,65533;代理检察员:孙丽。(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二日)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望花区法院非法对法轮功学员余寿荣开庭。公诉人是望花区检察院的王珺 、孙丽 ,主审法官是望花区法院刑事庭庭长孔夯。在法庭上,公诉人拿出的所谓证据法轮功真相资料与其指控的罪名“破坏法律实施”之间没有任何关联性,这就象指控一个人杀人,证据是因为这个人家中有一台电视机一样荒唐。面对这种荒唐的指控,法官本应按照“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审判原则,依法驳回公诉人的起诉,或裁定公诉人对本案当事人的指控不能成立,依法宣判本案当事人余寿荣无罪。但望花区法院的法官罔顾法轮功学员向世人讲真相没有触犯任何法律的事实,肆意歪曲事实,曲解法律,对没有触犯任何法律的余寿荣作出枉法判决。望花区法院的法官孔夯已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余寿荣被望花区法院枉法判刑三年,勒索罚金一万元。

抚顺市望花区82岁的法轮功学员于桂兰老太太,已于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上午九点三十四分在望花区法院第一法庭被非法开庭,审判长江佳,陪审员鲍静、郭晶,书记员宋婷,构陷她的公诉人是望花区检察院王俊、孙丽。于桂兰老人坚持自己信仰法轮功无罪。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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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8/12/辽宁抚顺市东洲区12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逾二年-37234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