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程德亮和妻子唐玉兰同时从家中被烟台开发区金桥派出所警察绑架,九月三十日被关进看守所,其中,程德亮被非法关在烟台开发区(第二)看守所,唐玉兰被关在烟台市看守所(位于福山东留公村南)。唐玉兰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日回家,程德亮一直被非法关押在第二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七日,家人得知程德亮被金桥派出所构陷到开发区检察院。二月底,此案卷从检察院退回开发区金桥派出所,当时没通知家人。程德亮坚守信仰无罪,家里的法轮功等书籍都是合法的。
后金桥派出所再次将程德亮诬陷到检察院。五月二十八日,检察院将此案交到开发区法院。六月二十七日下午两点半,在开发区法院,程德亮被非法开庭,他的律师做了无罪释放的辩护,当庭没公布结果。
现得知,程德亮遭烟台开发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程德亮冤案的公诉人是张德嵩。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七日,法轮功学员赵李红、陈雅文在福莱山公园散步,陈雅文在跟人讲述大法真相的过程中被疑似线人的人盯上,并被此人报告到福莱派出所。警察将陈雅文和赵李红绑架到福莱派出所。警察从赵李红随身携带的包里搜走一本法轮功真相资料。非法审问的警察叫王冰。两人于当天回家。
六月八日,福莱派出所警察将赵李红的案子移交开发区检察院,承办人张德嵩。
六月十日左右,张德嵩叫刑侦警察王冰把赵李红传唤到福莱派出所,张德嵩带着书记员在福莱派出所内对赵李红进行讯问。结束后,讯问笔录的内容没有念给赵李红听,也没给她看。警察王冰当场还提了一下应该把笔录内容告知赵李红,张德嵩不以为然。赵李红一直不知道笔录的内容,更没有签字。
二零二二年八月份,此构陷案子移交法院。二零二三年一月二十八日,法院书记员通知赵李红二月六日开庭。公诉人张德嵩,办案法官王爱云。
赵李红给相关人员讲真相没有效果,无奈她现在被迫流离失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