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39
编号:
E000103734
中文姓名:
高振华
姓名拼音:
Gao Zhenhua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清原县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检察院有关人员:
办公室     宅电     手机
一科科长(主管批捕的):丑纯众
53030141 53022098 13941309578
二科科长(主管审判的):范东风
53030142 53029969 13841332879
近照:
家庭住址:
有关人员信息:
清原县公安局:
国保大队长郑志文024-53077633、13904131303
国保副队长徐向春024-53030717
清原镇派出所长:王彦斌  024-- 53036985 (宅电)  13470516985
清原镇派出所警员:杨奇 024--53039096 15041375456
清原镇派出所:尹梓霖
清原县检察院:
高振华:
王宗杨 024—53030232 024—53030232 13904931135
清原县法院:
非法庭审法官:袁超53072152、413-660073、15041361601
参与绑架、入室抢劫的派出所:
辽宁省清原县敖家堡派出所所长刘锋13470511858
辽宁省清原县南口前派出所所长杨建宁13941303018
迫害事实:
清原县检察院起诉科。

刘玉,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上午九点,在辽宁省清原县法院被非法庭审,所有所谓“证据”没有经办人签名(谁也不想签名参与迫害,被终身追究罪责)。家属聘请的律师为刘玉做了无罪辩护。
刘玉在非法审判庭上说:我是因为身体患有胃癌、关节炎、胆囊炎、十二指肠溃疡、胃黏膜脱落等多种疾病,经人介绍修炼法轮功后,所有疾病全都好了,法轮大法祛病健身有奇效,所以我要让百姓知道“法轮大法好,真善忍”。

刘玉还说:法轮功不是×教,公安部发布的十四种邪教没有法轮功。修炼法轮功、宣传法轮功没有违法。

经过法庭辩论后,最后非法庭审法官袁超宣布休庭。

审判长是袁超;公诉人是:清原县检察院起诉科的高振华、王宗阳。所谓“证人”是清原镇居民:庸朝成(音)、随新(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9/3/辽宁清原县刘玉老人遭非法庭审-37329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