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103800
中文姓名:
武威
姓名拼音:
Wu Wei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花溪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责任单位: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法院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田园北路邮编:550025
电话:0851-83150726、0851-83624103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花溪区法院副院长。

张菊红委托了李律师和她的表叔周鉴忠先生做她的辩护人。开庭前,周鉴忠先生收到了张立法官转给的区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并在送达通知上签了名。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张法官对李律师和周先生说:张菊红说她“不要周鉴忠和李律师做她的辩护人,她自己辩护”,并出示了由张菊红签名并盖有红手印的“询问笔录”,晃眼看了看。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日,李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张菊红,才知道那个“询问笔录”是假的,是伪造的。那几天叫武威的副院长和张立法官多次找她谈话,威胁诱骗她答应“不要周鉴忠和李律师做辩护人,只要认罪可以判三(年)缓四(年),马上开庭立即释放回家。并威吓说如果不配合他们就要重判!”张菊红答:“我没有罪,不要辩护人可以,条件是无罪释放我!”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三日上午,贵阳市花溪区法院对张菊红非法开庭。三月二日,贵阳市花溪区法院电话通知张菊红的律师,张菊红被判刑四年半。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9/9/贵阳市中院二审开庭-张菊红要求无罪释放-37358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