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上午十点多钟,村部会计何胜伢带领新洲区国保大队四人和旧街派出所一人,闯入王齐花家中,非法抄家,将桌子上的几部手机强行拿走。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日,新洲区法院非法庭审王齐花,律师有理有据作了无罪辩护,律师要求无罪释放当事人。新洲区法院周杰冤判王齐花八年。王齐花已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