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城关派出所教导员张海骄执行所谓“上级命令”,参与迫害法轮功。在二零一五年,法轮功学员依据政府的司法新政“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依法起诉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可是所谓上级部门违法的把法轮功学员的诉江状送到永清县公安局。在“上级命令”的驱使下,张海骄积极配合执行“上级命令”,全面骚扰法轮功学员。非法拘押法轮功学员刘宝良十五天。犯下罪恶。
不到一年后,他在北京学习、培训期间,几个人开车出去的时候,坐在后排座的张海骄在玩手机时突然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