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7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刑一庭法官杨亮非法宣判蒋立宇、单珊、田丰一案维持一审原判,三人分别被非法判刑4年、4年、3年半,均非法罚款5千。蒋立宇、田丰坚持自己无罪。
韩春波遭受北京市昌平公安分局非法提审,昌平区检察院王雪鹏非法起诉。昌平区法院审判长杨卫东,陪审员孙平、赵惠云,书记员熊文超,未开庭,直接下发诬判书:三年六个月。韩春波强烈要求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也未开庭,直接非法维持诬判,审判长孙庆宏,代理审判员杨亮、范琳,书记员顾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