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104162
中文姓名:
高阳
姓名拼音:
Gao Yang
性别:
职务职称:
狱警
工作单位名称:
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监狱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郭家村,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1048信箱(邮信时建议写此地址)邮编130114预政科:朱狱警0431一81234733
监狱长徐广生:5375001
副监狱长高明雅:5375002
副监狱长王杰:5375003
改造副监狱长武泽云(此人伪善专门断章取义诋毁大法):5375004 85375001
狱政科科长:魏丽慧:85375007
教育大队85375089
刑罚执行科副科长唐亚娟:5375010
狱政科副科长厉剑(此人伪善专门幕后指使犯人迫害大法弟子):5375007
教育大队队长张淑珍办公室电话:85375030
医院院长宫云霞电话:85375095 85375039
其它电话:85375011
监狱办公室主任王景华:5375038
监狱医院电话:5375084  5375008
接见室:5375036
一监区:5375020
二监区:5375021
三监区:5375022
四监区:5375023
五监区:5375024
六监区:5375031(原号码为5375025,与十二监区合并后改号)
七监区:5375026
八监区:5375027
九监区:5375028
十监区:5375029
十一监区:5375030
十二监区电话:0431-5375031
十三监区电话:0431-5375033
吉林省司法厅     吉林省长春市新发路46号 邮编130051
吉林省监狱管理局   吉林省长春市新发路46-1,邮编130061
电话:0431-2750016  纪检委0431-2750061、2750057

电话区号(0431)
监狱长:赵明、刘铁海、武泽云、高明雅、王力军。
狱警:(玖道监区)徐玲、吕惠玲、李兰英、宫云霞、于凤珍、米雪云、常洪光、从爱萍、程清仁、唐亚娟、曹洪、孙秀生、张彦、苑志敏、赵冬梅、侯岩、王万友、王晓辉、周丽华、张渠、郭海、蒋可佳。

主要恶警:监狱长武则云,“攻坚办”头目周园,狱政科科长励剑,监区长曹红(教育队)、付淑萍(十二监区)、于秀艳(六监区)、郭队长(八监区),管教李海艳、杜研、张晨雨、魏丽会等等。

近照:
家庭住址:
八监区副监区长:高阳(女)18504302264
迫害事实:
吉林省女子监狱八监区狱警。(副队长)

二零一五年高阳(女)调入八监区后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五年,高阳到八监区后,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参与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付贵华、于凤珠、刘淑艳、张平、霍润芝、刘建英、徐静、肖永芬、刘侠;迫害致残法轮功学员于翠兰、项丽杰、刘霞;迫害致疯法轮功学员李元美、何华、班慧娟、杨明芳、王国华。

高阳参与迫害众多的法轮功学员,其中有于健莉、张俊玲、曹淑莲、王凤芝、刘冬英、崔桂贤、张绍萍、邢德琴、邹淑艳、李亚珍、金燕、连金华、刘香卓、楚占锋、迟淑玲、车平平、李聪、赵宇晶、郭淑学、张学英、王兴香、张艳华、王凤娟、刘兴华、张立娟、尹兰华、党燕华、付燕飞、臧中美、郑春玲、朱熹玉、闫淑芳、牛玉辉、雷秀香、李桂英、邢淑华、王娟、付俊秋、杨鸿雁、张国珍、王淑艳、许静波、王艳欣、崔明淑、牛亚芬、姜月淑、闫淑芬、赵宇晶、陈义红、刘淑珍、杨金玉、迟素芹、迟素玲、费怡、李亚珍、周业玲、于文彦、郑春玲、张桂霞、李艳荣、牛亚芬、孙士英、迟素芹、田令全、齐鸣、王续春。

二零一六年七月七日法轮功学员刘淑艳被劫持到吉林女子监狱迫害,八监区为了“转化”刘淑艳,每日长时间强行坐小板凳,不让随意购买生活用品。刘淑艳绝食反迫害,遭受强行灌食十二天,关小号十天,被迫害的奄奄一息,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日送往吉林省医院“治疗”,处于昏迷状态,被家属接回,于二十一日含冤离世。其子电话询问高扬,其母亲是怎么回事,高扬谎称,刘淑艳凌晨一两点钟连续去几趟厕所后发病。

二零一六年八月五日,付燕飞和另一位法轮功学员赵桂荣老人从第四看守所被劫持到吉林女子监狱黑窝。付燕飞因为炼功经常被狱警高阳铐起来,每次都好几天,她就不吃不喝,她才会给她放下来。她知道自己没有理,每次不敢听她讲真相匆匆就逃走。表现极为邪恶的「包夹」是原一汽某部门的党委书记梁晓梅,她多次在厕所打付燕飞、踢她,不让她在屋里走,还扬言只要付燕飞告诉狱警她就把她全家都整进来,她把付燕飞迫害的瘦成一把骨头,付燕飞一再要求调换,高阳这才把她调走。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长春市九台区法轮功学员张秀香被严管迫害,从早上五点三十分开始坐小凳一直坐到晚上九点(只三次吃饭除外),坐了好多时日。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或二十五日)八监区大队长倪笑红、狱警高扬,诬陷长春市法轮功学员车平平袭警,将车平平关禁闭。据悉,禁闭就是单独关进一个小黑屋,没有窗户,地面上固定着铁环,双手要被锁在铁环上,不能站,不能躺,不能蹲,累的受不了了就只能跪着。车平平绝食抗议,他们把车平平捆绑用铁板车(铁板车上没有被褥冰凉)送到监狱医院灌食迫害,一天灌食两次。后来就用担架,把车平平五花大绑,绑在担架上去灌食。

车平平在狱中坚持信仰,拒不“转化”,写信控告八监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违法行为,为监区里其他法轮功学员争取权利,被前监区长倪笑虹、狱警高阳几次用刑具“辣椒水”对其喷射,专门对眼睛长时间喷。喷射后,不许车平平清洗,再立即投入监狱最脏之地——小号加重迫害。致使车平平的眼睛严重受损,视物模糊,最终导致右眼视网膜脱落。现任监区长钱伟为达零“转化”,更是不择手段的迫害,致使车平平的右眼现在几乎看不见了。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于文彦被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在监狱期间,监狱警察无视于文彦身体状况,不让休息,白天坐小板凳,不能坐坐垫,于文彦瘦得皮包骨,被硌得生疼。监狱用各种方式洗脑,强迫看造假的“天安门自焚”等抹黑法轮功的宣传品。

有一次,监狱长魏丽慧开全监狱遵守监规监纪大会,号令全体罪犯写保证,法轮功学员也必须写,不写保证的就不让休息,限制洗漱时间,限制上厕所。于文彦也因没写保证被限制,在此期间,一天夜里翻身,被包夹付晓丹掀开被子拽到地上,高云侠、王艳、付晓丹一起掰开于文彦的手,抢出于文彦手中的法轮功经文交给狱警高阳。高阳问经文是哪来的,于文彦不配合,被关进小号。

于文彦被关小号七天后,小号里又关进一名法轮功学员,白天就不让于文彦去集中的小号了,就在入寝的小号中,散盘(监规规定的)坐在地上,于文彦坐得很直一动不动,包夹盘不了腿疼得总动。一天,狱警张莺进门就用带跟的鞋猛踹于文彦的腿,而后就不让盘腿,伸直放在冰凉的地上,日复一日的坐,不让活动腿,不让休息。小号里不让洗漱,看见就要上手铐挂墙上,每天早晚在狱警发被褥的短短时间内用便池的水洗脸、洗头、洗脚。

狱警高阳以为就于文彦这样的身体在小号三天都挺不过,可于文彦心中有坚定的信仰,展现了大法的超常。四十五天时陈曦队长让刑事犯把于文彦拽回监舍。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法轮功学员李桂英抵制迫害,巩翠杰等三人一边辱骂一边武力相加,直接导致李桂英胳膊等多处淤青。

二零一八年,换了监狱长,姓安,更加邪恶。从四月二十日开始,给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坐不到半尺高、不足一尺长的小凳子。坐姿要端正,不许说话、不许乱动,必须动时,脚不得超出小凳占据的一块地砖大小(地砖大约六十平方厘米)。如做不到,就会受到犯人的吵闹和谩骂等。也不给吃饱、不给主菜、只给点咸菜。

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因李桂英不配合佩戴胸卡,三名刑事犯强拉硬拽让李桂英坐在播放污蔑法轮功的视频最前排的位置上,李桂英不去。巩翠杰在硬拉她时又突然松手,把李桂英的头狠狠撞在墙的围棱上,使李桂英的后脑勺撞出个大包,她头昏、头痛,血压高到150。

巩翠杰向狱警高阳汇报时,不说是她给造成的,反而说是李桂英血压高不吃药。狱警高阳(常听信刑事犯的小报告)听信巩翠杰的谎言,气势汹汹带几个刑事犯强行给李桂英灌药,把李桂英的鼻子、嘴唇抓破、手腕掐得紫青,还让大家躲开监控视线,让监控看她们是救人,其实是害人。警察高阳还拿出手铐恐吓李桂英,要把她铐起来送医院进一步迫害。

到二零一九年九月两年多的时间里,李桂英因拒不“转化”,一直被强制坐不到10厘米的小板凳,最长的时间每天坐18个小时不让动,两腿蜷起来,两手放在腿上;每天被强制看诬蔑大法的光盘;几个包夹围着骂李桂英。

两年多的折磨,导致李桂英的一条腿走路不好使,需要有人扶着。在这种情况下,李桂英拒绝坐小板凳,狱警高阳指使包夹强制她坐,她不从。在李桂英身体极度虚弱的情况下,高阳以她不服从管理为由,把她送入小号,关了一个月。

二零一八年四月,监狱强行“转化”法轮功学员。狱警限制牛玉辉每天的饭食,只给很少的饭,根本吃不饱,而且每天只许喝一小杯水,上三次厕所。每天早上三点五十起床,晚上十点才许睡觉,罚坐小蛤蟆凳,这样大概四十多天。警察还停止她购物,不许她洗澡。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三日,他们说什么扫黄、打黑,他们就利用这个说法加重迫害张秀香。从早上五点三十分开始坐小凳一直到晚上八点五十五分,期间不许动,吃饭由刑事犯给送到跟前,给一点饭、一点咸菜,一天只给相当于一小矿泉水瓶的水,只能用来三次饭后漱口。不让刷牙、洗脸、洗头、洗脚、洗澡,洗衣服。三伏天什么也不洗,坐在那常常是一身汗,衣服裤子全是湿的。由于不让换衣服,一个月穿着一套衣服,头发和身上有很大的馊吧味儿,再加上脚的臭味儿,时常招来刑事犯的怒斥和谩骂,嫌太臭。

更残忍的是,由于是三伏天,气温在三十五—三十六摄氏度的情况下,每天一动不动的要坐十六小时二十五分钟(期间只让上三次厕所)。时日长了,小凳子面就被坐成坑状了,臀部都坐出泡了,有的就破了。早晨起来不敢坐下,一坐像针刺了一样的痛。恶人无人性的这样迫害了张秀香整整一个月后,吃饭的时候可以起来吃了,一个月能洗一次澡了。这样张秀香一直坐到二零一八年十月七日出狱回家。参与迫害相关责任人:吉林省女子监狱八监区倪队长、狱警高阳。

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日晚上,包夹王淑文受狱警小队长高阳和监区长倪笑红的指使,对磐石市法轮功学员邹淑艳打嘴巴,一会儿打几个,一会儿打几个,从五点一直持续到七点三十分。

金燕被包夹王淑文早上三点叫起,坐小凳子十九个小时,还被踢打。因不配合不起床,就被说成违反“监规”。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日,被狱警高阳送进小号关押迫害到六月十七日,长达三个月之久。狱警美其名曰只是禁闭不是严管,如果日后配合“转化”了,还能挣分减刑,早点回家。其实就是狱警利用包夹诱使法轮功学员做出一些让她们有借口送进小号的理由,加重迫害,从而达到“转化”的目的。二零一九年九月、十月间,金燕被熬鹰迫害。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一日,于文彦被非法关押到期,遇到了狱警高阳。于文彦笑着看她,高阳却生冷地甩过一句话:“闭好你的嘴。”

狱警高阳给“包夹”开会说: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每天只给两杯水,一点饭和咸菜。剩下的饭菜全都倒入厕所冲走,这一年八监区通下水道就花了八千元。不给法轮功学员吃饱,也不让买吃的,导致许多学员身体极度虚弱。由于长时间不让洗漱和换衣服,再加上天气越来越热,许多学员身上散发着臭味儿,包夹就经常破口大骂。

永吉县岔路河法轮功学员连金华,因拒绝转化,不背监规,被高阳罚站,每天十八个小时。站了十多天,连金华的腿肿的锃亮。狱警高阳给包夹王丽娜(无期)施加压力,让她迫害连金华,王丽娜就找各种借口羞辱与谩骂连金华。

后来高阳又把连金华调到王叔文(刑事犯)监舍,。王叔文对连金华又打又骂,不让她睡觉。导致连金华身心受到很大的伤害,原本健康的身体变的极度虚弱。

吉林市法轮功学员付俊秋,在吉林女监因拒绝转化,被长时间罚坐小板凳,导致付俊秋身体被迫害的极度虚弱,血压高、血糖低;浑身疼痛、盗汗;梦中被吓醒、失眠,每天只能睡两、三个小时;心脏病很严重;一点力气都没有,走路需要有人扶。就是这样的身体,仍然每天坐十八个小时的小板凳。长时间不让洗漱和换衣服,再加上天气越来越热,身体和头发散发着臭味儿。包夹孙影(无期)不断羞辱与折磨付俊秋,让她看污蔑大法的光盘。大热的天气,孙影在打水时,暖壶碎了,一壶开水全都洒在孙影的脚上,起了许多大泡,遭到了报应。

吉林市法轮功学员杨鸿雁, 二零一九年五月八日,在吉林女监因拒绝转化,拒绝坐小板凳,说自己没有犯罪,不受这种侮辱。在狱警高阳的指挥下,把小板凳四角朝上,包夹常淑荣、李翠玉、安海燕、王淑文等五、六人蜂拥而上,几个人把杨鸿雁拽胳膊拽腿抬起来,然后往小板凳上摔,连续几次,导致杨鸿雁浑身疼痛,坐在地上。这时高阳拿着执法记录仪和手铐,气势汹汹的让包夹把杨鸿雁抬到床上,左手和右脚被铐在床上,使杨鸿雁不能动。高阳对包夹说:不给她饭吃。

那一夜一直有包夹看着,大小便由包夹给接,包夹安海燕边接边骂杨鸿雁。包夹杨雨娟邪恶的说:再尿就把她的衣服堵那。骂杨鸿雁,什么难听骂什么。第二天高阳把杨鸿雁手铐解开,还是让她坐小板凳,坐在地中间,羞辱她。这次参与迫害杨鸿雁最积极的包夹安海燕,没几天脚被一暖瓶开水烫了,起了许多大水泡,遭到了报应。

长春农安法轮功学员王娟, 二零一八年九月到吉林女子监狱时,包夹让她坐小板凳,她不坐,狱警高阳让包夹李翠玉、常淑荣、安海燕、王淑文等按住王娟,往她脸上喷辣椒水,给王娟身心带来极大的伤害。

二零二零年七月,李聪被劫入吉林省女子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入监后,每天晚上十二点睡、三点就被强制起来,坐小板凳。狱警纵容犯人虐待她,经常不给主食,只给发糕、咸菜,逼强迫她“转化”。在狱中,李聪一直遭受种种折磨迫害:除长时间罚站、饿刑、熬鹰、坐小凳、不准洗漱、围攻“洗脑”、人格侮辱等迫害外,还受到殴打,大冬天还开窗冻她,往她身上泼冷水迫害。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五日晚八点左右,法轮功学员付贵华的家人接到女子监狱人员的电话通知:付贵华病危,正在吉林医大医院二部抢救。电话联系家人的是吉林省女子监狱八监区副监区长高阳、周姓女警察。两人在与付贵华的女儿电话联系中自称,今天轮休,各自是从家里赶往医院。二零一七年四月,刘淑艳被迫害致死时,其家人给高阳打电话,高阳也称自己是轮休。

吉林省通化市法轮功学员金敏女士二零二零年九月被绑架、构陷,被吉林市船营区法院秘密枉判六年,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监狱一直不让接见。大约在十二月七、八号的时候,自称“管教”的高阳,给金敏外甥女打电话,说金敏突然间不说话了,高阳问家人、说金敏在家有没有不说话的情况;高阳让给金敏邮钱。金敏外甥女用手机存五百元钱,究竟钱接没接到家里也不知道。高阳打电话的时候,金敏外甥女用电话告诉金敏女儿,金敏女儿要求和她母亲通话,高阳说得研究研究,结果等到现在也没音讯。

家里人认为金敏在监狱被迫害的很严重,不知金敏身体被迫害情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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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13/长春市张秀香遭受三年半冤狱迫害-37706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