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二年十一月,韩旭被陕西省户县法院非法判刑十年,在户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八个月之后,他被劫持到了渭南监狱。渭南监狱又名陕西省第二监狱,本是锅炉厂,陕西省被判无期、死缓的重刑犯被关押在此,也是陕西省对男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转化基地。
当时监狱多数监区从事锅炉生产,其它监区进行其它生产劳动:如十一分监区做缝纫,生产出口欧美等国家的儿童服装,还做过出口新西兰的马具,编织草垫,搓烟花炮筒等。服刑人员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没完成任务还要晚上在监室里加班。十一分监区是入监队(严管队)。当时的监狱长是王智雄,政委齐颖明,副监狱长霍峰主管改造,教育科副科长刘庚年(现继任者为单忠林)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