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零年一月,于新壮在荣成市公安局任职期间,正是江氏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的时期。为了升官发财,于新壮紧跟江氏集团,对法轮功学员实行“政治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灭绝性迫害,使荣成市成为迫害法轮功的重灾区。
上至各部、委、办、局、乡镇党委、政府,下至村委、街道办事处、文教、卫生等部门,层层开会宣传发动迫害法轮功,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宣传工具和宣传形式,对法轮功师父和法轮功造谣、污蔑,反复播放中央电视台编造的天安门“自焚”伪案,对法轮功进行污蔑,蒙骗了荣成市六十多万不明真相群众,使他们对大法师父和法轮功产生敌意。
实行“领导包干一票否决责任制”,公安局对各单位领导安排任务,哪个单位完不成“转化法轮功的任务”,哪个单位就不能评为先进单位,领导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因而有的单位就将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开除公职或停发工资。
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的子女实施株连迫害,不让考学、不让参军,为了子女前途,许多家庭夫妻一方不“转化”,另一方提出离婚,使许多本是幸福的家庭而妻离子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