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县国保大队与依汶镇派出所的警察已经在全镇,绑架了隋家庄子村隋树昌夫妇、隋家店村刘乃训和王西兰夫妇四名法轮功学员,隋树昌夫妇被非法行政拘留15天后回家,王西兰当时查体不合格不应该被关押,但仍被派出所长刘伟明等强行劫持到临沂看守所关押,刘乃训被非法关押在沂南县看守所,三十五天后,刘乃训夫妇二人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晨6-7点,祖培永、李长芳被沂南公安局、依汶派出所出动九辆警车闯入隋家店村绑架。
此两次行动,是沂南县公安局以隋家店村为重点搞“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奇怪的是,以上四位法轮功学员是修炼真善忍的好人,好人怎么会是“黑恶势力”?而且很快把两个绑架案,策划构陷成一个大冤案。
冤案受害人:祖培永,李长芳,刘乃训,王西兰(注:四人均为山东省沂南县依汶镇隋家店村村民);
冤案制造者:沂南公安局、依汶派出所、沂南检察院、沂南法院,临沂610秘密组织(类似文革小组、盖世太保组织)。
冤案责任人:沂南县副县长、公安局长刘星,沂南国保大队长胡法强,依汶派出所所长 刘伟明,依汶610主任 咸春亮,沂南检察院 苗士武,沂南法院 尹传伟,临沂610头目(由于秘密,头目姓名不清)。
沂南县依汶镇隋家店村法轮功学员王西爱,在临沂市北城新区大儿子家照看2个小孙女,在二零二零年一月五日上午,被在依汶镇派出所所长刘伟明的带领下,将近十几名便装恶警,强行撬开门,入室绑架,于12点半左右将法轮功学员王西爱绑架到依汶镇派出所,据悉是沂南县公安局下命令绑架的。
一月六日家属和村书记到依汶镇派出去要人,多次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