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104278
中文姓名:
李洋洋
姓名拼音:
Li Yangya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大港区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检察长:王知
副检察长:刘孟海、刘维明、赵福杰
批捕科长:缪祖武、王春生
起诉科长:齐星
副科长:刘冬、陈丽
科员:张伟、金振江、李洋洋等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大港检察院公诉人。

刘祥梅因于2017年8月11日被大港分局国保和古林派出所警察绑架并抄家。

2018年4月11日上午9点,大港法院第一次非法开庭。家属为她请了两位律师在法庭上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公诉人李洋洋指控的所谓证据被两位律师一一驳回。法官马建滨以公诉人要求补充证据为由宣布休庭,改日再审。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30/天津大港油田刘祥梅被非法判刑入狱-37785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