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02
编号:
E000104284
中文姓名:
陈炯
姓名拼音:
Chen Ji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大渡口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宴飞,大渡口区法院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法官。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大渡口区法院审判长。

二零一七年五月八日,七旬女教师付俊光被一帮警察上门绑架,非法关押到大渡口区看守所。在看守所,付俊光坚持炼功、讲真相,写真相信分别寄给大渡口区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局、新三村派出所、区检察院、区法院。信中把付俊光在派出所讲真相的内容,并要求:“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信仰法轮功合法,迫害有罪”。要求无罪释放,约十四页左右。付俊光还给习近平写了一封信,寄给国务院转交习近平收,讲述自己通过二十年修炼的亲身经历,证明法轮大法祛病健身有奇效,法轮大法教人按照真善忍修心性、做好人,有益于家庭、社会、民族、国家,能够使人类道德回升。江泽民利用中共迫害法轮功给国家民族带来祸患。希望习近平做为国家领导人应立即遏止、结束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等等,共十四页。之后,付俊光被大渡口区法院冤判一年二个月,罚款二千元。检方编造有一对男女指证举报付俊光,非法庭审时,付俊光要求当面对质,区检察院和区法院不理睬。还把非法抄家从她家里劫掠的师尊法像和几串福字剪下来作为所谓“证据”。公诉人罗文磊、审判长陈炯读了起诉书和判决书后立即走人,剥夺付俊光的辩护和陈述的机会。他们罗织的罪名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付俊光要求他们回答:什么是邪教组织?什么时候、哪条法律宣布法轮功是×教?法轮功破坏了国家哪条法律实施?付俊光拒绝在他们要求的文件上签字,要求上诉到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却被维持冤判。几天后,付俊光被劫持到重庆女子监狱一监区遭受迫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30/七旬女教师在重庆女子监狱遭受的迫害-37784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