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02
编号:
E000104286
中文姓名:
陈媛媛
姓名拼音:
Chen Yuanyua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重庆女子监狱
工作单位地址:
重庆市女子监狱 023-65777611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走马镇,邮编401329
狱政科长:张勇(13500351928);
教育科长:李晓娟(13983256985);
一监区:023-65777500、65777505、65777506、65777503、65777504、
重庆市监狱管理局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泥塝黄龙路2号 邮编:401147
电话:023-67086300
重庆市司法局: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泥塝黄龙路2号 邮编:401147

重庆女子监狱: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走马镇乐园村金马路,邮编401329
监狱长吴大茂
一监区监区长刘方明
狱警:唐安智、周小小、周晋、文红梅

(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走马镇
邮编:401329
监狱长:李晓娟 13983256985

重庆女子监狱(原址) 重庆永川市红炉镇月琴坝
邮编:402194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重庆女子监狱包夹刑事犯。

二零一三年,七旬女教师付俊光被劫持到重庆女子监狱非法关押。家人经多方打听才知下落。当时所有的法轮功学员都必须在一监区进行强制转化,负责转化的警察周小小纵容唆使田志娟等四个包夹监控、恐吓付俊光,每天强制灌输各种诬陷、栽赃法轮功的谎言,写“思想汇报”。不准写“师父”二字,只许写师父的名字。写的不符合包夹的要求就被包夹撕了重写,甚至强迫法轮功学员吞下肚里;重写直到包夹满意才让睡觉。早上叠被子不符合包夹的要求就一直叠,直到包夹满意为止。做清洁也是被罚重做,早上起床后要求十五分钟内做完清洁和内务整理。付俊光曾因多次被罚重做,没有时间洗漱,忘了拿勺子只能用手抓饭菜吃。每天只准上四次厕所。超过四次必须给狱警打报告,经批准才能解手。包夹控制饭量,故意不让吃饱或过盛强制吃完不准剩。致经常消化不良拉肚子,向警察申请上厕所挨骂,有两次甚至拉在裤子里。洗漱时只准在下水道洗拖把的地方接水,不准在洗漱台上接水。洗头洗澡洗衣限制在十五分钟之内,不准站,只能蹲在地上洗。有时包夹时限不到就强制停止。一次在回监舍的路上,付俊光被包夹陈媛媛故意用脚绊跤,付俊光问陈媛媛为什么要这样?反被骂诬赖,还得给陈媛媛赔礼道歉,写检查才算完事。监狱不准法轮功学员之间有任何眼神交流,打手势,更不准相互说话,否则又算违规。由包夹恣意处罚,经常不让睡觉,甚至通宵达旦。第二天照样被强制洗脑,写心得体会而不许闭眼,否则又被罚站、抄监规、不许睡觉,包夹经常以不堪入耳的言词辱,逼迫按照包夹的要求反复写“五书”:认罪书、保证书、悔过书、坦白检举书、揭批书,由文化较高的包夹写稿,叫法轮功学员一字不变的抄,直到符合包夹的要求为止。然后在“揭批大会”上念,才算“转化”。付俊光长期在监狱遭受身心摧残,体重下降了三十多斤。在离监前一个月,付俊光发烧、腹泻,被送医注射不明药剂后,开始不良于行,晕眩昏沉,睁不开眼睛,记忆力衰退。回家后看到熟人都想不起是谁,想不起过去的事,这是入狱前从未出现的现象。之后,经过几个月的学法、炼功后,才有所好转。是师尊,是大法再次救了付俊光。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30/七旬女教师在重庆女子监狱遭受的迫害-37784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