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景春担任中级法院院长职务十一年,把良心出卖给中共江泽民团伙,甘当迫害法轮功的傀儡,把修心向善的大连法轮功学员丛中笑,于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四日,在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宋景春当时任辽阳市中级法院院长,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
二零一四年,鞍山法轮功学员商静、张运坤,海城市法轮功学员卢云来、张亚芹分别被鞍山法院系统诬判四年。当时任鞍山市中级法院院长的宋景春是直接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