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上午,卢廷阁、黎雄兵两律师第四次来到会理县法院开庭,法院再次持续蓄意违法,无理阻止卢廷阁、黎雄兵两律师进入法庭;开庭期间审判长杨继兰突然给五位法轮功学员(郑琼、罗继萍、马凌仙、董秀琼、沈佳凤)分配一位素不相识从未谋面的辩护律师!
五位法轮功学员不同意法官的私下突击安排,郑琼、罗继萍对审判长杨继兰说:“指派律师我们不认可。我们请得有律师,是你们不让他们进来。”杨继兰竟然说:“那你们请的律师我们也不认可。”
就这样,庭审在会理县法院的再次持续蓄意违法的情形下,再次取消,给案件当事人以及辩护律师造成巨大损失。此案系(2016)川3425刑初170号错误判决,重审开庭。
二零二零年法轮功学员蒋德媛丈夫的退休金被非法克扣,她本着信任政府、司法机关上访、信访,结果被构陷到会理县检察院、法院。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九日,蒋德媛被非法庭审,在庭上由于公诉人检察院副检察长潘利平、检察员黄正萍拿不出所谓的证据,庭长杨继兰宣布庭审延期。在六月蒋德媛的辩护人接到法院电话,告知七月再次开庭,后来法院又打电话给蒋德媛的辩护人取消开庭。
十月十九日下午四点左右,蒋德媛的律师来到会理市后,接到法院电话。打电话的人问律师是否到会理了,说两点半上班时法官说检察院要去汇报这个案子,所以取消开庭了。律师说:你们拿开庭当儿戏啊!我要投诉你们检法两机关,咱不是开玩笑啊!你说你们开庭,想开就开,不想开就不开。上次开庭你们是证据不足也好,不管什么原因你们终止审理,是检察院的原因,你们这是工作失职、渎职啊!法院的人说:是检察院那边过来,跟法院的说他们要去“汇报”这个案子,那肯定不是检察院方面的问题,肯定是上边中院的要求去“汇报”。
律师要求庭长杨继兰接电话。杨继兰说检察院才通知她,说他们公诉人要到省检察院去汇报这个案子,时间没法错开。律师说:上次休庭就是检察院证据不足,就应该撤诉……杨打断律师的话:我不跟你说证据的事,上次休庭是调物证,这次物证调过来了,所以要开庭。要么你暂时不走也可以,看公诉人什么时候回来,那么就定个开庭的时间;要么就只有另行确定时间。律师说:我还有事,上次休庭也是检察院没有出示物证……杨继兰再次打断律师:所有的案子物证都只有照片,都没有要求出示物证。你要求出示物证,我们也通知调物证,物证也调过来了,是因为省院定了时间,所以才无法预知,不是检察院临时改。我们也马上联系,但你手机关机的。律师说:上次不是我要求出示物证,是刑诉法明确规定应当当庭质证。你们把刑事诉讼法当儿戏啊?我只能向有关部门投诉了。杨继兰说:那你去投诉就是了!说完就把电话挂了。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四日早上,四川省会理市法院庭长杨继兰打电话给法轮功学员蒋德媛:十一月五日早上9点开庭。蒋德媛说:上次律师来了,不开庭,这就像小孩喊“狼来了”……杨继兰打断她的话:我不听你讲故事,我就是通知你开庭。
十一月五日早上,蒋德媛到了法院,杨继兰对她说:律师没到,今天开不成。蒋德媛问她可不可以不开庭。杨继兰说:不行,原来因为证据不足,现在有两个证据补充上来了,一定要开,时间定在以后。接着她又问蒋德媛请不请律师,蒋德媛说:请不请律师是我的权利。杨继兰再问蒋德媛之前请的律师要不要辞退,蒋德媛说:不退。接下来,书记员把十一月五日开庭通知给了蒋德媛。杨继兰又填了一张十一月二十七日下午3点开庭的通知给她,并说她会通知律师。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再次开庭,庭长杨继兰指着坐在辩护席上的一位年轻女子对蒋德媛说:这是给你指定的辩护人。蒋德媛说自己的辩护律师没来,这个庭开不成。杨继兰说:开得成。叫蒋德媛上被告席上去,蒋德媛不上去,杨继兰就对法警说:把她架上去。然后杨继兰就叫公诉人黄正萍陈述起诉书。黄正萍读完起诉书,杨继兰问给蒋德媛强行指定的辩护人有没有异议,那女子说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