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汕头市澄海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许木群。庭审期间王钊岱检察员多次打断许木群辩护律师的发言,被律师和审判长制止。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二日,汕头市澄海区法院通知法轮功学员许木群的家属,称对许木群非法判刑四年,并罚款三千元。澄海区检察院检察员:王钊岱、赵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