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2
编号:
E000104299
中文姓名:
刘洪
姓名拼音:
Liu Ho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兴隆镇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刘洪,原任兴隆镇派出所所长,

二零零八年奥运前夕,将本镇法轮功学员谢莫美、成文汇无故非法抄家,并送至县拘留所迫害半个月。

二零一零年,又将谢莫美送去非法劳教一年半。不久,刘洪便升调到外地。

刘洪走后,潘兵被调来,接任所长,也接替了刘洪的迫害手段。每年敏感日前,潘兵均带几人挎个录像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敲门行动”,既录像又威吓。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2/6/迫害法轮功学员-各地派出所长遭恶报-37767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