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39
编号:
E000104307
中文姓名:
范红
姓名拼音:
Fan H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本溪县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审判长:刑庭庭长范红18641473054、46873054

迫害事实:
本溪县法院主审法官。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六日,本溪县法院对被非法关押近一年的三位老人再次开庭,家属聘请了三位知名律师作无罪辩护。面对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主审法官范红理屈词穷,恼羞成怒,竟然骂律师“你不要脸!”。

近日传出消息,本溪县法院对三位老人均非法判刑三年,三人已提出上诉。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2/8/辽宁本溪市三位善良老太被非法判刑三年-37816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