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104324
中文姓名:
李兴宇
姓名拼音:
Li Xingyu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白城市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总机:3225942,3225130,3225360,3223079,3224689,检察长:3234447,3224046,3222052 办公室:3246220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白城市检察院检察员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七日,杨秀云、李杨波在家中接到吉林省大安市法院非法刑事判决书,冤判二人有期徒刑二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杨秀云、李杨波于七月二十二日递交了不服冤判的上诉状;九月二十二日,由白城市中级法院非法开庭,就是走过场,不讲良知,不讲法律。出庭检察员为白城市检察院李兴宇;审判长为白城市中级法院李光泽;审判员为王谦梅、张娟;书记员为蒋天璇。


白城市中级法院非法驳回上诉,维持冤判,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2/10/修法轮大法绝处逢生-吉林女教师李杨波与母亲被枉判入狱-37823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