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西湖区法院法官刘玉芳,追随江泽民对法轮功的灭绝政策,知法犯法,执法犯法,枉判冤判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制造了无数的冤假错案。她亲手把众多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送进了监狱酷刑折磨。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法轮功学员吴志萍被南昌西湖区法院非法冤判三年半。主审官:刘玉芳。吴志萍被非法关押期间,她婆婆90多岁,生活不能自理,无人照顾,不久就去世了。她丈夫身体有病刚出院,经不起这么大的打击,不久也去世了。吴志萍在监狱由于不放弃修炼,不转化,每天被穿束缚衣,铐在门、窗、床上,九死一生。
二零一九年十月底,法轮功学员陈雯被非法判刑九年半,陈玉莲八年,藤茶花七年半,曹根秀七年,高银凤五年。主审官:刘玉芳。她们几人只是坐在一起学法、读书,结果就被绑架、抄家、判重刑。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八日,法轮功学员刘永英判刑两年、夏明金两年、温燕一年八个月、严锦华五年。主审官:刘玉芳。记得当时开庭的时候,刘永英他们都是四、五个人手铐脚镣铐在一起、十分艰难慢慢挪动才被带进法庭的。刘永英因为被非法判刑,她被开除了工作,被停发了养老金,而且一口好牙由于长期缺乏营养,食不果腹,牙全掉了,现在满口都是假牙。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南昌市西湖区法院非法判法轮功学员张莉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勒索罚款十万;张文涛三年、勒索罚款四万;江兰英两年六个月、勒索罚款三万;胡水英两年、勒索罚款三万; 陈宝芝三年缓刑五年、勒索罚款五万。南昌市西湖区法院法官:刘玉芳。江兰英那天只是去学员家串门,就被绑架,警察没有证据,就去她家抄家,抄到一个电脑就判她两年六个月!
西湖区法院揽下了南昌市百分之八十以上对法轮功学员的审判,而所有法轮功的案件百分之八十以上由刘玉芳主审。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四日,法轮功学员万桃英的律师接到西湖区法院电话,通知八月十七日开庭。主审法官为刘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