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六日,长春谢蓉春夫妇被构陷至法院,二道区法院刑庭法官赵俊峰数次拿所谓“备案表”为借口刁难律师。律师所在地司法局表示,法轮功(学员)的案件不属于需要备案的类型,不给盖章。律师为了能上庭辩护,费尽周折终于办妥备案表,盖了两级司法局的红章,赵俊峰非法要求提供“备案表”在先,接着要律师办理“不炼法轮功的证明”,信仰自由是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人权,赵俊峰嚣张的对律师表示要不就按法律程序继续去投诉。律师投诉长春市司法局律协,接待人员刘庆丰直接表示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