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六日下午二点,安达市检察院打电话给绥化法轮功学员高锦淑的弟妹,让她转告高锦淑,十二月七日(周五)九点半到安达检察院做笔录。高锦淑给检察院回电话,说去不了。他们说到绥化去接。高锦淑为了给他们讲真相,说那好吧,我自己去,不用来接。
到了安达市检察院,公诉科的秘书把高锦淑接到二楼办公室,让坐在沙发上。高锦淑给两位女士讲真相,讲法轮功是合法的及八名绥化法轮功学员在兰西县绑架的经过等,讲了一个多小时。
期间,她们给高锦淑看兰西县国保绑架她后,构陷的所谓取证材料,还有非法抄家时照的抄走的书籍等,连刺绣莲花的坐垫都抢走了,还拍了图片。她们问家在哪?高锦淑就把提前准备好的,控告兰西县国保大队张涛、安达市检察院批捕科的杨光的控告信递给她们,说这上面有详细住址,还有辩护词、劝善信都给了她们。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日早上八点多钟,法轮功学员刘成志被(肇东市“610”邪恶组织)派出所的警察从昌五镇家中绑架到绥化肇东市看守所迫害一个月后,刘成志被非法批捕了。安达市检察院用视频的方式进行非法提审,检察官叫杨光。最后他让刘成志把字签了再按上指纹。刘成志没犯法不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