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104364
中文姓名:
张禄明
姓名拼音:
Zhang Lumi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梅县区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电话:0753-2526700、2589188、2589682。
检察官:张禄明 0753-2589691
近照:
家庭住址:
梅县区检察院检察官:张禄明,0753-2589691
迫害事实:
梅县区检察院主审检察官。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上午九点半,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郭雅芬、曾华英、曾海平三位法轮功学员,直至中午十二点休庭;下午两点半继续非法庭审,至四点半休庭,据悉法院将择期继续非法庭审。

据了解,非法庭审前,梅县区检察院主审检察官张禄明威胁律师不要给三人做无罪辩护,可能还曾致电广州市律师协会给律师施压。三位律师顶着压力坚持为他们的当事人做了无罪辩护。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3/28/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84453.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2/17/广东梅州市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郭雅芬、曾华英、曾海平-37850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