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法轮功学员张慧清女士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五日上午被天桥区检察院公诉科女检察官张雪霞告知:构陷刘嗣堂和张慧清夫妻的“案卷”已被天桥区公安报到公诉科,并要张慧清在认罪书上签字可以从宽处理。张慧清说,这个字我不能签,我信仰自由受宪法保护,没有罪。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下午1点半至4点半,由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派出所刘文涛及两个年轻警察出面,在张惠清家里,用手机视频“开庭”。天桥区的法院法官王勇、检察院公诉人张雪霞、书记员耿明慧在法院那边视频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