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三月至二零一三年一月,王宏江任天津市宝坻区委书记。
二零一三年一月,四十八岁的王宏江晋升为天津市副市长,分管公安、司法、国家安全、信访、民族、宗教、社会稳定工作,后兼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至落马,任天津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王宏江是江派前常委张高丽的天津旧部、江派地方大员黄兴国的大秘书,追随主子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
自二零一二年五月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时任天津市政法委副书记的尹海林、王宏江,应对其间被非法判刑61人,非法劳教11人,迫害致死刘元杰、王慧珍等7人负有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