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104482
中文姓名:
李晨勇
姓名拼音:
Li Chenyong
性别:
职务职称:
法官
工作单位名称:
让胡路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苑南路西苑街301号门,邮编163453
院长白景权 0459-5509009 5509001 13936708080
副院长张书琦0459-5977552 13359596011
办案法官薛强13836990471(参与庭审王建辉的法官)
法官李晨勇13359596120
法官王广明18145999201、13359594008
书记员周涵13199099298
法官张新乐13359596629
法院法制科18145999169
近照:
家庭住址:
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
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西苑南路西苑街301号门(让区法院) 邮编:163453 区号0459
审判长:李晨勇 (郝明媚的所谓法官)13359596120
迫害事实: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法官。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十二月十一日,法院对郝明媚两次非法开庭。法庭上,郝明媚向法官李晨勇提出卷宗里伪造之处和疑点,指出杨波、冯海波不是办案人,并以逼供、诱供的卑劣手段,非法提审做笔录等违法行为。法官却以“是警察都可以提审、逼供诱供是讯问技巧”包庇杨波、冯海波违法行为,还以“别宣扬法轮功”剥夺了郝明媚的最后陈述权。

二零一八年新年前后,郝明媚家人给法官打电话询问第三次庭审结果。法官说:郝明媚提出那么多异议,我决定不了,我们需要合议;家人第二次打电话,李晨勇说延期三个月;第三次打电话,他说过年休假一个月;第四次打电话,他说一个月内有结果;过了一个月后,家人第五次打电话,李不耐烦的说:不要再给我打电话了,有结果就告诉你了;家人说:不是说一个月有结果吗?李说:还有一年的呢。

家人第六次打电话,李晨勇说:郝明媚的电脑没有电源线打不开,电脑已退回办案单位,打开后还要开庭。让人质疑的是,既然郝明媚的电脑一直没打开,那前三次是以什么依据给郝明媚开庭的呢?

郝明媚的女儿打电话对李晨勇说:为了我妈,我不得不看点相关的法律条文,我看哪条都不适合我妈,应该释放我妈,而且还超期羁押。之后,郝明媚的女儿又依法向法院递交了要求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家属意见书。
法官再以郝明媚对卷宗有异议,拖了近五个月后,定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四日第四次开庭。此次,郝明媚以庭审违法,拒绝开庭;律师再以此拒绝出庭。李晨勇又定于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日上午对郝明媚第五次非法开庭。

可是,七月二十日清晨,骤然下起了一个多小时的倾盆大雨。大庆市很多楼区、街道、公路呈现一片汪洋,水深处齐腰,水浅之处到小腿肚,法院周围水至膝盖。李晨勇在上法院的路上车被大水围困出不来。就这样对郝明媚的第五次非法开庭被大雨隔断。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下午第七次对郝明媚非法开庭。法官念公诉人的名字是丁宁和韩雪冬,可是出庭的是韩雪冬和李凯。陪审员是车美娜。
开庭前,大庆市局国保610(非法组织)有个女的,冒充法官坐到公诉人的位置上。她在批捕前核实的时候,就冒充检察院的人,在提审室里监管郝明媚。每次开庭,这个女的都参加或者冒充法官。这次开庭,她戴了一个法官的牌,胸前戴着法官的徽章,坐在公诉人的位置上。

庭审开始时,法官拿出所谓的证据,是二零一三年有一些上网流量卡的痕迹,都是乱码的,让郝明媚签字。郝明媚看后说:“这一三年的跟我有关系吗? 这起诉书上都说了,我二零一六年才来大庆租房子,跟我没关系。” 李晨勇说:还有二零一六年的,随后找出两条关于法轮功内容的短信、彩信让郝明媚看。郝明媚说:你看箭头,这是接收的,谁给我发短信、发彩信,我还用跟你解释吗?象你也会经常收到法轮功啊或其它内容的短信、彩信,你需要和别人解释吗?李晨勇没吱声,写完笔录,又让签字,郝明媚没签。李晨勇“劝”郝明媚签字,说配合他们从轻处理。郝明媚义正词严的说:本来就不应该处理,处理的应该不是我。家人因此也据理力争。

律师辩护道:杨波、冯海波提审本身就是违法。第一,既然你发现当事人电脑里有关于他们本人的文章,那你本人更应该回避,必须得回避,你没有资格再来提审,提审就违法。第二,杨波、冯海波是办案单位的上级,对办案单位有直接的监督作用,所以更不能直接来提审,完全代替了办案单位来提审,那更是违法的。因郝明媚不配合签字,李晨勇还要择日开庭。

让胡路区法院审判长李晨勇在二零一八年八月九日、十一月二十二日两次对徐斌非法庭审,根本不采纳两位律师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九日对徐斌枉法诬判四年,勒索二万元所谓 “罚金”。李晨勇的非法判决既不通知律师,也不通知家人,直到徐斌传出“我要上诉”,家人才知道徐斌已被非法判刑,费了很大周折才在上诉期的最后一天把上诉状送到一审法院。

二零二零年七月九日被大庆市林甸县公安局绑架的林甸法轮功学员张万生、薛丽威、陈卫波、王玉红、路朝波、董娜六人(先前发的信息和人数都有误,此次无误),已于十二月十五日下午(2点左右至近5点时结束)在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非法开庭,企图非法判刑3至4年、7至8年不等。

负责此案的让胡路区法院法官:王广明、审判长:李晨勇、书记员:周涵、胡路区检察院公诉人:封光(办案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6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开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2/17/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16608.html#20121702654-9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7/22/曾被劳教迫害三次-大庆市徐斌又遭诬判入狱-390376.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2/大庆女教师郝明媚遭非法拘禁近22个月-37992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