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62
编号:
E000104497
中文姓名:
闫明
姓名拼音:
yen Me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安达市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安达市法院合议庭负责人。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九点多,安达市检察院把绥化高锦淑和杨传厚等5人被构陷的案卷再次移交到安达市法院。合议庭负责人闫明法官以兰西国保罗织罪名的材料(把高锦淑当成什么组织成员)照本宣科后,于上午十点半左右,依法院相关领导的指示非法批捕。之后,派遣法院的一男一女警察(三十岁左右)给高锦淑上手铐,高锦淑拒绝,表示他们是执法违法(执行长官以权代法之命令,抵触宪法第二章明文保障之公民基本人权),必须负法律责任(对执行冤假错案的承办人员究责采终身追惩制)。闫明表示他们能负这个责任,并下令法警带高锦淑去安达市人民医院体检,结果高血压280,又送到安达看守所,量到低血压160,高血压260,再没量,看守所拒收又回法院,等到下午一点半上班后,办取保候审(先是12个月,后改半年),闫明让担保人给绥化市北林区公安局送取保候审通知书,要高锦淑二零一九年一月二日再去一趟。法官递送相关材料,法院一月六日至七日左右开庭。当晚六点半高锦淑回到家。

二零一九年八月一日下午两点四十分,黑龙江省肇东市法轮功学员孙树堂在肇东法院被非法庭审。
主审的法官闫明等人都是安达法院的。孙树堂的家属三人参加旁听,肇东法院执行庭庭长和一些人员也参与旁听。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8/7/黑龙江省肇东市孙树堂被非法庭审-391155.html
黑龙江省安达市法院非法逮捕绥化法轮功学员高锦淑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2/30/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79539.html#181229212259-25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6/黑龙江绥化市高锦淑、赵婷婷被非法起诉-380064p.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