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48
编号:
E000104679
中文姓名:
曹旭晶
姓名拼音:
Cao Xuji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黄岛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黄岛区长江中路190号,邮编:266555
电话:0532-86988355、0532-12368。
院长:王光金0532-86989817、13808978908。
副院长:丁培增0532-86988368、13953269267;李德海0532-86989608、13605329385;徐敬峰0532-86989391、13963992100、18563901977;唐晓鲁0532-86989232、13465878757、15963012007;毕明太0532-86989658、13606488911、18563901719。
办公室主任:刘书诚0532-86989869、15192786566、18563901071。
法官:曹旭晶(女、四十多岁)18563901790
电话:0532-86988355。
刘玉凤被構陷案承審法官:栾冲0532-86975193
杜兆财、吴瑞芳夫妇被構陷案承審法官:王德成 18563901259、86975202。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黄岛区法院法官。

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日上午十点,青岛市黄岛区法院非法庭审卢凤花。家人已为卢凤花请了律师。法官曹旭晶以卢凤花的丈夫到胶南派出所录过口供为由,拒绝她丈夫到庭旁听,把她丈夫从法庭赶了出来。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法轮功学员刘奉春于二零一八年九月六日被黄岛区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刘奉春被非法判四年。法官曹旭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11/在家包粽子被绑架-青岛卢凤花被非法判刑三年半-380250.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29/青岛市刘奉春被非法判四年-37781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