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国保大队幸政权等九人,爬窗私闯民宅,无搜查证径自对罗春泉非法抄家,劫掠计算机、打印机等私人财物,并绑架了罗春泉父女俩人,其女不配合迫害,当晚返家。之后,罗春泉被非法逮捕(何文峰是本构陷案承办人),构陷案卷转到兴宁市法院后,该院作出退卷退案的决定,但兴宁市检察院却将构陷材料转到梅县区检察院继续实施迫害。
广东省梅州兴宁市法轮功学员幸淑娴女士,已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被梅县区法院诬判三年,非法罚金三千元人民币,现可能已被劫往广东省女子监狱。
相关责任人信息: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何文峰(2008年2月起任),手机13824561896,办公电话0753-6169211,住家电话0753-3396213(3269389),男,原兴宁市公安局兴田街派出所教导员、原行政拘留所副所长(2001年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