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104735
中文姓名:
何文峰
姓名拼音:
He Wenfe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兴宁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兴宁市国保
刁碧立13502351881,办0753-6169215
张常青13560957838,办0753-6169217
何文峰13824561896
廖伟13826685220
幸政权13509099367
曾思旦13826656715
王志兵13824567899
黄向东13560988838
谢宏泰15876701203
饶泉华13502350968
曾美方13560950045
刘平13826685327
肖劲13923003180
陈艾思13923002598
赖思建13502526681,办0753-6169215
彭远生13751951158,办07536169217;兴宁市黄槐镇人,其在“610”十多年,最害怕被明慧网曝光。现住兴城镇金源花园,其妻在宁新小学任教,育有一女,已工作。
近照:
家庭住址:
承办人:何文峰 13824561896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何文峰(2008年2月起任),手机13824561896,办公电话0753-6169211,住家电话0753-3396213(3269389),男,原兴宁市公安局兴田街派出所教导员、原行政拘留所副所长(2001年初);
迫害事实:
广东梅州市兴宁国保人员。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国保大队幸政权等九人,爬窗私闯民宅,无搜查证径自对罗春泉非法抄家,劫掠计算机、打印机等私人财物,并绑架了罗春泉父女俩人,其女不配合迫害,当晚返家。之后,罗春泉被非法逮捕(何文峰是本构陷案承办人),构陷案卷转到兴宁市法院后,该院作出退卷退案的决定,但兴宁市检察院却将构陷材料转到梅县区检察院继续实施迫害。

广东省梅州兴宁市法轮功学员幸淑娴女士,已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被梅县区法院诬判三年,非法罚金三千元人民币,现可能已被劫往广东省女子监狱。
相关责任人信息: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何文峰(2008年2月起任),手机13824561896,办公电话0753-6169211,住家电话0753-3396213(3269389),男,原兴宁市公安局兴田街派出所教导员、原行政拘留所副所长(2001年初);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7/11/广东梅州女教师幸淑娴遭诬判三年-408849.html
广东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罗春泉
http://4.30.24.210/mh/articles/2019/2/3/二零一九年二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81858.html#1922222823-8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