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104777
中文姓名:
金京钊
姓名拼音:
Jin Jingzhao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太和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太和区法院院长电话:0416-5179564, 0416-5173016;0416-5178877
太和法院刑事厅厅长 梁贺祥 手机13840608699
审判员 李立辉0416-7188098
太和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张秀梅办0416-5168615
太和检察院办0416--5168635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锦州市太和区法院院长。

金京钊多年来一直担任锦州市太和区法院院长,参与对辖区内法轮功学员的诬判,特别是二零零八年她昧着良心将善良妇女刘凤梅诬判十三年,致使她在狱中被折磨成疾,罹患癌症,最后悲惨离世;法轮功学员黄成被她诬判投监后,惨遭酷刑,遭受“十指插针”摧残,最后被迫害致死;金京钊还诬判两位山东法轮功学员曲成业和张立田,曲成业在盘锦监狱被折磨成高血压、脑梗塞等病症,直到去世也没有得到保外就医,直接死在了监狱;而张立田则在锦州监狱二十监区被狱警和犯人活活打死,尸体至今没有火化。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2/17/辽宁省锦州市两年半来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38272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