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24
编号:
E000104823
中文姓名:
李金福
姓名拼音:
Li Jinfu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平川区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平川区国保大队】
大队长:曾广贵0943-5909330、13639301978。
警察:刘永清、王肃江、张金明。
办公室0943-6712080、0943-8284018。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长征公安分局警察

二零一六年八月七日,王新慧、李凤兰两位女士粘贴真相不干胶,被长征分局国保大队长于明、王朝彪、李金福等绑架到长征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一楼,关押在禁闭室。于明等人扣押了王新慧的摩托车及后备箱里的几十张光碟及挂件。之后王新慧、李凤兰被非法审讯两天一夜,不让吃、不让睡觉,期间还被强制采血、拍照、摁手印、量身高、做非法审讯笔录。警察威逼李凤兰说:二十四小时之内必须说清楚资料来源,说不清楚就延长期限,再不说就移交检察院。后来,李凤兰因体检时血压200/180被看守所拒收,被勒索五千元,取保候审期间监视居住;王新慧则被抄家后劫持到白银市看守所非法拘禁半年。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2/8/迫害大法遭报应-不争早来与迟来-37781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