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96
编号:
E000104828
中文姓名:
李菊初
姓名拼音:
Li Juchu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湖南常德市武陵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常德市洞庭大道中段,电话:(0736)7225422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湖南常德市武陵区法院院长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四日,湖南常德市武陵区法院对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重刑:刘先菊十年,李芳云九年半,王晓辉九年,李海军八年半,刘慧平七年半,曾丽华七年,满三清五年,陈陵慈三年。其中,时任常德中级法院副院长的高云祥及时任常德中级法院执行局局长的李菊初被列入涉案单位和责任人名单。他们任期内对政法系统迫害常德市法轮功学员负有主要责任。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2/3/迫害法轮功-70名中共法院院长遭恶报(三)-37786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