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104862
中文姓名:
潘伟
姓名拼音:
Pan We
性别:
职务职称:
检察官
工作单位名称:
黄岛区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香江路715号(西海岸新区),邮编:266555
电话:0532-83012331
检察长门洪训0532-83012301、18866393777
院长:王大海
副院长:杨翠华、肖政、王卫青
检察长:门洪训0532-83012301、18866393777。
副检察长办:83012319
办公室:86988301,83012330
副检察长:董宏耀0532-83012377、13969785358;庄桂端0532-83012877、13608971677;辛建刚0532-83012811、13646396769;厉红根0532-83012398、15806501081:栾兆津0532-83012302、15165202279:于永伟0532-83012862、13780655699。
主任:齐玉华0532-83012300、15064222777
公诉处:
处长:滕召萌83012351
副处长:吴迪(经办人)83012339
侦查监督处:
处长:宋云瑞83012357
经办人:张伟83012358
检察官:潘伟 83012883
检察官助理:王丹 83012823(负责办理周明兰被构陷案件)
控告申诉检查处:83012325,86892000
监察室:86988307
民政处:83012320
纪检组:83012307
法警:83012321

[公诉处]
处长:滕召萌 83012351
副处长:吴迪 83012339
检察员:王丹 83012823(周明兰被构陷案承办人)

近照:
家庭住址:
检察官:潘伟,电话:0532-83012356
山东青岛市黄岛区(西海岸新区)检察院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香江路715号 邮编:266500
迫害事实:
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检察官。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胶莱镇法轮功学员杜兆财、吴瑞芳夫妇被构陷的案卷分配到黄岛检察院潘伟手中,四十五天后,潘伟应撤销案件或递交到法院,但潘伟非法延押十四天,搜罗构陷材料。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一日,潘伟将构陷案卷交到黄岛法院非法起诉。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段桂秀被非法批捕,黄岛区检察院检察官是潘伟 (0532-83012356)。因为体检不合格,段桂秀二零二二年一月七日被所谓“监视居住”回家,三月二十三日又被派出所叫去所谓“认定”。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2/10/一封“祝你平安”信-青岛妇女段桂秀面临非法开庭-456631.html
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三位法轮功学员情况的补充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4/11/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41168.html#22410231752-9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2/18/青岛市杜兆财夫妇诚信经商-因信仰遭构陷-38290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