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初,许昌县灵井乡湾鲁村大法弟子鲁顺民被魏都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投入迫害。在十二监区遭狱警犯人酷刑折磨,狱警陈有志、王遂群在办公室,把他按倒,用椅子押着头,扒开衣服,用电棒电击、往身上及嘴里乱捣,致牙齿松动,捣掉两颗牙;电击后用电棒往身上打,掴脸狠踹。狱警陈有志恐吓他不转化,就让他生不如死。狱警指使六名包夹犯毒打他。一次夜里,犯人把他摔倒,踩着他的胳膊和腿,用火烧他的右手中指直到烧焦。狱警怕别人知道封锁消息,不让他就医,三个月后,他的手指发炎溃烂。鲁顺民被非法关押期间,吃不饱饭,每天被强制奴工十多个小时,给档发厂加工头发,完不成任务挨皮带抽;冬天被强行脱光衣服,往身上泼冷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