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104969
中文姓名:
江涛
姓名拼音:
Jiang Tao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东洲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抚顺市东洲区新屯街 邮编113003 电话区号:024
值班电话:024--54670520 办公室:024--54670520
传真:024--54770196
职务 办电 宅电 手机
法官李凤杰(音)办公室:024-5756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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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电话:024-57567484
院 长 024--54670776 024--52438155 13304233777
副院长 024--54670363 024--54630482 13841357600
副院长 024--54672894 024--57510008 13841319855
副院长 024--54670366 024--57711917 13304132017
政治处主任 024--54670175 024--54642319 13029247128
办公室主任 024--54670520 024--52330696 13941333377
纪检组副组长024--54673695 024--52870538 13604130828
刑事庭庭长 024--54670648 024--57726300 13941323800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东洲区法院庭长。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二十二日,抚顺市东洲区张桂苹、胡凤秋等十二名法轮功学员在家里就遭突袭绑架,被刑拘在抚顺南沟看守所,已被非法关押二年五个月了。因他(她)们不放弃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被非法批捕、构陷等迫害。这起绑架迫害案的所谓“案卷”材料,先后两次被抚顺市东洲区检察院退回东洲区公安分局,要求其补充证据。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东洲区检察院将十二名法轮功学员构陷到抚顺市东洲区法院。同年间,应东洲区法院办案法官田浩的要求,在东洲区法院召开了二次“庭前会议”。第一次四月二十五日召开,法官田浩、公诉人均到会,法轮功学员家属聘请的律师也到会。在庭前会议上,律师们主要提出六点,其中第一点:管辖权的问题,法轮功是属于宗教信仰范畴的,不应归司法部门管辖;其次,“起诉书”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有诬告嫌疑;要求相关人员出庭作证,例如:举报人、搜查人员、侦查人员都必须出庭作证,以澄清有无诬告、有无非法取证、有无刑讯逼供。同年十二月一日十三点三十分,律师赶到抚顺市东洲区法院,用内线电话联系到法官田浩,律师要求面见田浩,田浩就粗暴地挂断了电话,至此律师在东洲区法院连个辩护手续都无法递交了。本案其他的几位律师也遇到同样的情况,他们一起去找田浩,内线电话不时地被挂断,告到庭长江涛那里,也是一副纵容超期羁押的态度。当年十二月十二日,两位律师一起再次到抚顺东洲区法院见田浩法官,两位律师在办公区门外用内线电话和田浩联系,询问案件为什么超期不审,田同样是态度极不耐烦搪塞说:“现在就是‘押扣(音)’”,就粗暴地挂断电话。

二零一八年九月至十一月份陆续被非法庭审。十二月初,得知十一人被非法判刑,一人已被开庭审理。

二零一九年三月上旬,有二人刑期满被释放,还有九人仍被非法关押在抚顺看守所(南沟地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抚顺市东洲区十一位法轮功学员被超期羁押、诬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3/5/辽宁省法轮功学员2018年遭迫害综述-38349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