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53
编号:
E000105000
中文姓名:
于凤文
姓名拼音:
Yu Fengwe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高陵区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检察院检察官。

二零一七年九月底,高陵分局国保大队和高陵区检察院以喷涂法轮功真相标语为由,将魏在强构陷到高陵区法院。案卷曾两次被法院退回。高陵区检察院的构陷人是于凤文。

陕西省三原县男法轮功学员李印民与魏在强,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被当地警察绑架,不知什么原因 二零一九年三年月李印民才接到非法批捕通知书,现家属得知李印民已被非法冤判3年,敲诈罚金五千元,魏在强被敲诈一万,因疫情二人仍在高陵区看守所。迫害责任人:西安市高陵区法院 经办人(刑庭庭长)商文博,西安市高陵区检察院经办人: 于凤文,西安市高陵区公安局国保大队。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法轮功学员李印民与魏在强被迫害的消息补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6/18/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07838.html#20617231417-54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3/13/陕西三原县魏在强被非法判刑四年半-38381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