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105041
中文姓名:
裴宏
姓名拼音:
Pei Hong
性别:
职务职称:
政委
工作单位名称:
楚雄市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中大街181号
邮编:675000
电话:0878-3202002 0878- 3202018 0878-3202117
0878-3202019 国保大队 0878-3201009
楚雄市公安局副局长:谢绍光
楚雄市公安局副局长:钱国云

楚雄市公安局:副局长周兴德 13398782599、李明 15987800226、黄勇 13987858666、谢绍光 13987079669、徐俊涛 13398782100、杨春华 13638709995、钱汝云 13908788165、李平 15808786233、赵家富 15887789195

楚雄市国保大队:
何昆全:13577804999
李果:13398782079 李果之妻13987072456,住址:锦绣家园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汉族,一九六四年五月生,一九八三年八月参加工作。历任楚雄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纪委书记、政工监督室主任等职。二零一三年七月起任楚雄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日,楚雄市公安局发布一则消息称,楚雄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裴宏带领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警察为保“南博会”(即中国——南亚博览会)“安保维稳”。名目是为了确保交通畅通,实则是为抓捕异议人士、上访人士径行绑架、消音。裴宏积极执行江泽民的迫害政策,利用“南博会维稳”积累政绩,亲自督战,督促楚雄市各市区县乡村各级人员对法轮功学员采取监视、跟踪、蹲坑、骚扰、绑架、抄家及非法关押。楚雄州“610”和各级公检法司及各相关单位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绑架、抄家、劳教、判刑、洗脑班、单位私设监狱强制劳动、罚款等。据明慧网报道,在二零一七年和二零一八年两年期间,已知云南全省有149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其中30名被非法判刑(男性6名,女性24名);60人被绑架、抄家、关押;10人被抄家;45人被骚扰;1人被绑架收监;1人免予起诉;1人被迫害致死,4名法轮功学员遭酷刑折磨。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云南楚雄市法轮功学员王萍和安兰波被通知十二月十九日开庭,两人去后未回。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下午,王萍被非法判刑七年,非法关押于云南第二女子监狱。安兰波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非法关押在楚雄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过年后,楚雄市多名法轮功学员遭楚雄610人员及单位、社区人员上门骚扰,不法人员甚至拿出写有污蔑大法的内容逼家属签字。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2/2/云南楚雄州11个官员丢官被查-皆曾参与迫害法轮功-468845.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3/20/云南省楚雄市公安局政委裴宏遭恶报被调查-38404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