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48
编号:
E000105113
中文姓名:
杨明德
姓名拼音:
Yang Mingde
性别:
职务职称:
院长
工作单位名称:
汉中市中级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汉中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高级法官。

自一九八九年七月起,历任陕西省高级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刑二庭副庭长、刑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二零一六年一月至今,杨明德在陕西汉中市中级法院任党组书记、院长。

杨明德在中共法院工作长达三十年之久,期间全程参与了陕西省迫害法轮功的诬陷案,为中共冤判法轮功学员效犬马之劳。

特别是,杨明德在汉中任职期间,党媒赞杨明德在汉中中院全力扑在法院审判上,是“全市法院案件质效综合指数持续全省前列”,“司法公开率居全省第二位”,“全市法院结案率全省法院第三名”,“执行案件标的到位率居全省第一”。

汉中市法院在近二十年的时间里,积极追随江氏流氓集团,不择手段地阻止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阻止当地律师不许代理法轮功学员的案子;方方面面在阻止外地律师,造成维权律师无法介入,不能阅卷,开庭不予通知。对维权律师进行跟踪、恐吓,甚至企图扣押证件,然后逼迫法轮功学员接受指定律师开庭,罗织罪名,达到构陷的目的。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4/2/陕西省汉中市中级法院院长杨明德遭恶报暴亡-38465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