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1
编号:
E000105215
中文姓名:
金虎
姓名拼音:
Jin Hu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龙井市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吉林省龙井市
电话:0433-3223843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朝鲜族,一九六九年生,大学学历。一九九四年九月,任龙井市公安局安民派出所警察。二零零零年九月,任龙井市公安局龙门派出所副所长,二零零五年九月,任龙井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二零零九年二月,任龙井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任龙井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二零一三年九月,任龙井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零一七年一月,任龙井市公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日,延边州和龙市法院对延吉市法轮功学员李凤云非法庭审,在律师的无罪辩护下,理屈词穷的法官最后不得不草草休庭。辩护律师还请李凤云当场指认酷刑折磨她的凶手是否在场,吓得相关人物急急躲避李凤云的目光。整个非法庭审过程进行了两个半小时。

此事惊动了邪党中央,之后中共中央“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一副主任进驻延吉市直接指挥迫害,延边州中共政法委在全州“六一零”会议上下达了命令,开始了对延边地区法轮功学员的又一轮的疯狂迫害。

当时任职龙井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的金虎,对当地法轮功学员大肆绑架、抄家、跟踪、蹲坑、监控、监听。金虎在龙井市公安任职二十五年,参与了对当地法轮功的全程迫害。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截至二零一四年,延边地区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非法关押者达约897人次。延边州各县市遭受牢狱之灾的法轮功学员已曝光出的合计约208人,其中被非法劳教的学员人数约146人,劳教期限为1年至3年;被非法判刑的学员已知姓名的有62人,刑期为2年至13年不等。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72人,其中已经明慧网核实的有47人。而龙井市遭绑架总人次:95人次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