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105264
中文姓名:
王玉刚
姓名拼音:
Wang Yuga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兰山区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 临沂市兰山区成才路151号 邮编:276000
1、苏波,男,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检察长
2、董金伟,男,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3、王明文,男,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4、刘坤岘,男,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5、郭英亮,男,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6、王玉刚,男,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高级检察官
近照:
家庭住址:
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临沂市兰山区成才路151号;邮编:276000;
迫害事实:
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高级检察官。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下午,法轮功学员朱同贵和哥哥朱同朝,可能是被特务监视跟踪,在临沂市兰山区租住房内,被临沂市兰山区国保警察刘合磊等人与西郊派出所警察强行用铁棍撬开他们住处的天窗爬墙入室,在没穿警服、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及证件的情况下绑架,这些警察将他们家中电脑、现金等私人物品洗劫一空。五月二十四日下午,朱同贵、朱同朝被非法押送至临沂市看守所(河东区重沟)。

在被检察院因证据不足退卷的情况下,刘合磊、孙德强等人滥用职权仍然拒不放人,并继续罗织罪名进行构陷,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王玉刚,对国保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不予依法监督,还于二零一九年六月底对朱同贵提起公诉。

二零二零年三月得知朱同贵被临沂兰山区法院秘密枉判重刑,非法刑期可能是九年。

二零一八年九月廿九日,临沂市褚延山、王建军、刘合磊等国保警察上门绑架、抄家、非法关押四名临沂市法轮功学员钱金华、公茂海、胡金平(原误称胡景桂)、胡金慧(原误称胡景慧),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罪。兰山区检察院参与构陷,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四月廿三上午9:00,钱金华将被非法庭审。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3/17/山东郯城县法轮功学员朱同贵被秘密枉判重刑-402564.html
山东省临沂市钱金华、公茂海、胡金平、胡金慧四人被绑架补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4/14/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85117p.html#19413224339-11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