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下午,法轮功学员朱同贵和哥哥朱同朝,可能是被特务监视跟踪,在临沂市兰山区租住房内,被临沂市兰山区国保警察刘合磊等人与西郊派出所警察强行用铁棍撬开他们住处的天窗爬墙入室,在没穿警服、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及证件的情况下绑架,这些警察将他们家中电脑、现金等私人物品洗劫一空。五月二十四日下午,朱同贵、朱同朝被非法押送至临沂市看守所(河东区重沟)。
在被检察院因证据不足退卷的情况下,刘合磊、孙德强等人滥用职权仍然拒不放人,并继续罗织罪名进行构陷,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王玉刚,对国保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不予依法监督,还于二零一九年六月底对朱同贵提起公诉。
二零一八年九月廿九日,临沂市褚延山、王建军、刘合磊等国保警察上门绑架、抄家、非法关押四名临沂市法轮功学员钱金华、公茂海、胡金平(原误称胡景桂)、胡金慧(原误称胡景慧),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