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105281
中文姓名:
洪晨钟
姓名拼音:
Hong Chenzho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大村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大村派出所警察。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早上七点半左右,古蔺县东新乡派出所的李波带领大村派出所警察刘苏(音) 剑、洪晨钟等四人到东新乡李家寨村五组法轮功学员李常林家。

他们叫开门要搜查,李常林说:我儿子在广州打工,孙子们读书没人在家,我不开门。他们说:你不开,我们就破门搜查。李常林说:你们有搜查证吗?没有搜查证你们就在犯法。

他们这样就强行破门而入,把李常林的儿子和孙子的卧室翻了个底朝天,没找到任何物品。李常林说:“你们是执法犯法, 私闯民宅非法搜查。”并在坝子头大声喊:“父老乡亲们,派出所李波带领大村派出所警察,他们没有搜查证,强行破门而入非法搜查公民李启伦的房屋,他们在违法犯罪!”警察就把李常林打倒在地,强行铐上手铐,抬去丢在警车上,又到楼下李常林住的房间搜查,非法抢走法轮功师父法像一个,各种法轮功书籍和刊物、播放器、光盘。李常林问他们:“你们为什么绑架我?”他们说:“因你门上贴有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还贴法轮功的对联,就要抓你。”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古蔺县大村镇派出所警察私闯李常林家非法抄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4/28/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85648.html#19427232339-2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