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非法扣押法轮功学员孙文庆遭冤刑期间的养老金,遭孙文庆于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向营口市西市区法院行政起诉,等候阅卷时间七天。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孙文庆到营口市西市区法院听信,得知西市区立案厅人员冯志勇将他的述状返回,不予受理。为了生活,孙文庆只能继续上诉。
西市区法院于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八日立案,七月十八日开庭。孙文庆于十月十四日接到营口市西市区法院的行政裁定书,审判长冯智勇,陪审员汪芝羽、朱华虹,书记员姜超然裁定驳回原告孙文庆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