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八月四日法轮功学员张萍遭逍遥津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四日蜀山区检察院一个叫戴文珺的打电话给张萍,叫张萍去一趟,张萍开始不配合,戴文珺的态度变得很凶,威胁如果不配合后果自负。随后逍遥津派出所又打电话给张萍,一番欺骗,说张萍是因为体检不合格,才办理了监视居住,否则就被关起来了,然后逍遥津派出所俞勇和谢伟开车带张萍去了蜀山区检察院,把张萍的案子由庐阳区检察院转到蜀山区检察院。第二天蜀山区检察院又通知张萍去一趟,把监视居住又延长了。
二零一九年六月,张萍被蜀山区法院非法开庭,公诉人是戴文珺。二零一九年八月,张萍被叫到蜀山区法院,法庭以张萍不认罪为由,对张萍非法宣判,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款一千元。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上午9点30分,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刑庭二庭将非法庭审李国珍。法官孙钰,公诉人戴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