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24
编号:
E000105448
中文姓名:
戴文君
姓名拼音:
Dai Wenju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蜀山区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合肥市井岗路1100号(红皖家园对面),井岗路靠北的一侧,万泽路和枫林路之间。
案管中心查案电话:63503498 /63503493 举报电话:65562000
主要领导电话:
潘孝峰检察长63503401
万山检察长63503401
王炳坤副检察长63503402
钟读宽副检察长63503403
李新枝副检察长63503408
章梅纪检组组长63503407
傅强案管中心主任63503491
侦监科:
瞿临祉科长63503451
周平副科长63503465
公诉科:
王为民科长63503461
黄河副科长63503417
黎骏副科长63503466
李卫华副科长63503473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公诉科人员。

二零一八年八月四日法轮功学员张萍遭逍遥津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四日蜀山区检察院一个叫戴文珺的打电话给张萍,叫张萍去一趟,张萍开始不配合,戴文珺的态度变得很凶,威胁如果不配合后果自负。随后逍遥津派出所又打电话给张萍,一番欺骗,说张萍是因为体检不合格,才办理了监视居住,否则就被关起来了,然后逍遥津派出所俞勇和谢伟开车带张萍去了蜀山区检察院,把张萍的案子由庐阳区检察院转到蜀山区检察院。第二天蜀山区检察院又通知张萍去一趟,把监视居住又延长了。

二零一九年六月,张萍被蜀山区法院非法开庭,公诉人是戴文珺。二零一九年八月,张萍被叫到蜀山区法院,法庭以张萍不认罪为由,对张萍非法宣判,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款一千元。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上午9点30分,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刑庭二庭将非法庭审李国珍。法官孙钰,公诉人戴文君。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2/16/2019年安徽省法轮功学员迫害情况综述-401270.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2/7/合肥市张萍多次被逍遥津派出所迫害-396762p.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5/19/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87555.html#19518235129-10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