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105481
中文姓名:
李鹏洋
姓名拼音:
Li Pengya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林区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林区检察院检察长。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五日下午三点,东京城镇法轮功学员李振金出门去上班,被在门外蹲坑的黑龙江省宁安市东京城林业公安局及林业第二派出所的多个警察联合绑架、非法抄家,劫掠家中两台电脑、三台打印机、六千多元现金、二千本明慧台历成品和原料以及几十本大法书和师父法像等私人财物。居住在李振金家里两个外地流离失所的老年法轮功学员同遭绑架,并非法拘留半个月。东京城林业公安局国保大队长赵子欣、副队长李永斌等人为邀功请赏,编造构陷李振金的黑材料上报检察院;林区检察院检察长李鹏洋两次将构陷案卷退回公安局补充;原本是不法警察私闯民宅非法抄家在先,事后却找到李振金弟弟在搜查证上补签字,制造伪证谎称是李振金本人签的字。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5/29/劳教三年判刑五年-黑龙江宁安市李振金揭露狱中迫害-38800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