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山区法院高新审判区于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正式启动。
高新审判区坐落于316省道红岭家园26号楼(紧邻高新区红岭派出所),邮政编码:114036。功能包括高新区民商事案件立案、审判及立山法院全部执行工作。
联系电话412-5500266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日上午十点多,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法院对海城市南台高中优秀教师、法轮功学员王宏柱进行非法庭审。两位律师从法律的专业角度做了信仰合法辩护。
在法庭上,王宏柱讲述了警察将他诱骗到学校绑架不是刑事案,而是政治案,是政治迫害。
整个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解东芳对待公诉人与王宏柱及辩护人的态度截然不同,没有公正的主持此次开庭。公诉人张岩经常在当事人和律师在质疑证据、质疑事实、质疑适用法律、质疑立案、质疑审判程序时,傲慢又粗暴的打断当事人和辩护人的阐述与辩护,完全没有考虑庭审现场除她外,还有旁听席上的亲友及普通市民,他们也在行使对此次非法庭审的监督权。对此主审法官解东芳置若罔闻,直至辩护人提出抗议,才予以“柔和”的制止;而对于辩护律师的正当辩护,她却予以“严厉”的警告。
并且在回避环节,王宏柱提出中共党员回避时,解东芳法官竟没有任何判断或解释,就示意公诉人提起公诉。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鞍山市立山法院下发了非法判决书,枉判王宏柱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王宏柱不服这一强加的迫害,于八月一日在海城市看守所递交了上述书,要求无罪释放,归还人民币36521元,电脑笔记本、打印机等个人私有财产。
立山区法院於二零一九年七月八日对法轮功学员许慧非法庭审。鞍山市立山区检察院公诉人:张毅、王治,立山区法院主审法官:解东芳。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许慧及家属被告知非法判刑一年半。